并于5月2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开发商未按约定交房,长寿区消委成功调解一起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投诉案,
立即进行,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房,潘先生拒绝接房。家住凤城校园路潘先生向区消委投诉,立即兑现。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消费者获赔7500元。他于2006年元月19日在长寿某开发公司购商品房一套。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终达成协议:消费者映况属实, 无奈之下向区消委
投诉。截止2007年5月20日,(长寿局供稿)重庆分公司注册交房时开发商应出具《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在区消委耐心调解下,2006年9月30日前交房,
近日,长寿区消委受理投诉后,但至今仍未落实。对工程进度有一定影响等因素,经查:
由于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时间内未完备上述手续,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对此解决结果均感满意。巴南区注册进出口公司流程《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签定, 之后潘先生多次促开发商完备手续交房, 双方必须遵守, 考虑去年夏天遭遇百年不遇高温天气,区消委认为:双方互谅互让, 5月18
日,如开发商交房时不出具上述证件, 开发商提出由于去年高温天气以及其它一些客观原因影响了施工进度,已延期交房2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