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领导、充实力量,落实责任。该局成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深化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宋大荣同志任组长,其余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财务科、监察室、法制科、监管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对联系工商所“阳光收费”的推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协助督导办公室,由局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在机关抽调11名通知下基层驻所协助督导。督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参与工商所认真开展“阳光收费”工作,监督工商所是否在本辖区内全面贯彻执行了本意见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违反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负责随时向协助督导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筹备。要求各工商所和机关各科室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收费”深化非税收入改革的意见》(渝工商发〔2006〕35号),要充分认识推行“阳光收费”、深化非税收入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且熟悉“阳光收费”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分析推行“阳光收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阳光收费”工作。要求各工商所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理解和支持。从即日起按“阳光收费”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启动定费工作,原则上在2006年11月30日前将每个个体工商户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阳光收费”。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奖惩。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协助督导办公室将对各所执行“阳光收费”工作进行严格督促检查。(铜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