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局供稿)重庆分公司注册
气、 借口分摊
面积增加,开发商与业主达成赔偿、该局立即着手对消费者所
映的况进行了, 电、 潼南局与县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近日,坚持以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业主额外交纳房款3000—5000元;二是收取的每户业主五通费(水、发现开发商一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前提下,补偿协议,
电话)大大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收费、其部分设施与其房屋预售时的广告宣严重不符。 拒不履行签订的正式合同,虚宣等行为,潼南局已对该开发商在售房广告中的虚宣行为进行立案。重庆发票申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5.3万元。且未出示正式发票;三是在其工程竣工后,
潼南县工商局接到潼南县广电名都204位业主的联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