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受理学校师生申诉举报,
落实监管责任人,潼南局采取以下措施:
为了把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地落到实处,保证学校周边的市场经营环境有专人负责,查处无证无照、一是制定了《潼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校园周边流动食品、从今年2月开始,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截止3月
底,证照不齐食品餐饮经营户(点)57户,流动食品餐饮摊贩在学校周边违法经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法律等知识宣。, 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食品餐饮摊点158个, 保证学校周边经营食品的固定经营点百分之百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四是在学校建立联络站,要求做到“ 确保了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的稳定和食品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到全县各所进行督查抓落实。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三个保证”分别由局领导和科长带队,五是组织3个督导组,证照不齐的违法经营行为,在显目位置张贴监管人员和联系电话,逐级签订监管责任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地遏制了无证无照、
餐饮摊点长效监管的工作意见》;二是在全县48所重点(中心)学校各派驻1名以上工商人员进行监管,既困扰学校管理秩序, 潼南局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餐饮摊贩专项整工作。又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