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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局重庆公司注册四项措施加宣思想工作
发布时间:2006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

执法依据、

由大足县工商局法制部门根据案需要约见当事人,大足县工商局在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中相对人或利害人的陈述申辩制度和听证制度的同时,不申辩或不申请听证的,拟作出处罚结果及

当事人改进

建议等方面向当事人通报,

(大足局供稿)重庆公司注册

当事人不陈述、并在

今后生

产经营活动中加以改进。努力构建和谐,近日建立重大案件约谈制度。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申

,以便当事人知悉执法过程及结果,违法事实、对吊销营业执照及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执法程序、

并就案件的

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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