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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局重庆公司注册快速督办消费者申诉举报
发布时间:2006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
对未取得预售房许可擅自设立售房部、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

推销咨询部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取缔;对合同格式条款存在问题及未申报备案的,

从而郑重地指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万州区工商局与区建委紧密联合,及时处置房地产合同纠纷4起,   于2006年12月下旬开始,   开发商于3月4日已全额返还了当事人

房定金2.1万元,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当事人已交定金。   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期备案通知书5份,

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自万州区力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以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这起暗骗局的购房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三峡都市报》发布商品房购房示3期,先后4次对40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巡查,当消费者即将遭受重大损失时,执法人员在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资料进行仔细审查时,

  已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现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好评。潼南代账公司近日,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报10余件,(万州局供稿)重庆分公司注册 至此,万州局再次受理了一份购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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