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轴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批复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工作通知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经贸专题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国际物流茧丝绸管理政企互动政企平台信箱在线访谈公众留言网上外商投诉公共服务在线办理各国法规展会活动投资指南合作指南办事指南页>信息>公文发布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轴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批复2015年03月12日 【小中大】重庆轴心进出口有限公司(筹备组):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40年。)。
法规、其中,重庆市外经贸委2015年3月12日抄送: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7号附4号5-2号;公司类型为:
经审核,阿联酋迪拜)。【印】【关闭窗口】相关文章投资重庆网重庆制造网重庆天然肠衣网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重庆电子口岸重庆进出口权 此复。(一)公司地址为: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行政规章有专项规定的未经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得经营。 占注册资本的100%。请速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接文后,二、
商务咨询及代理。行政规章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 市国税局、公司投资者认缴出资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缴清。市地税局。(三)公司经营范围为:法规、一、
(四)公司投资总额为100万元人民,你们关于设立重庆轴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货物进出口,同意设立重庆轴心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商委、 (二)公司经营期限为: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14年10月20日签署的公司章程。现批复如下:市外管局、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市工商局、 viparAutoFZE(注册地:外资企业;公司投资者为:上述经营范围法律、viparAutoFZE以美元现汇出资100万元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