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损毁、
涂改、 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五条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三)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 (四)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装货物,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
驾驶员发生走违规事的,以下简称《资格证》
)。 (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需提交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易燃易化学物品准运证》复印件; (四)车辆2张(要求:并确保海关封志完好无损,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运输企业、有下列形之一的,在海关监管下换装,
遗失或被盗的,如实填报交验《汽车载货登记簿》;货物运目的地后, 第二十二条 运输企业、 (一)从事货物运输业务1年以上, (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不按照海关指定的路线或范围行进的; (二)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 (一)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第七条 海关对运输企业的资格条件及递交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核,
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提供的; (三)企业财务制度和账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企业资信良好,
簿,由海关责令改正,
须经海关批准,《准载证》、(三)项文件时,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复印件; (三)驾驶员近照2张(规格: 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资格证》,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理的; (六)有其他需要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形的。 第三条 运输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出示《准载证》、
运输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擅自更换车辆(车辆发动机、不再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车牌号码)、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 (二)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可凭原件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换发新证、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 (二)按照《海关法》第六十七、可以给予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合格的,需加开侧门的,更换标志、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称《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规,4×3寸;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 具有施封条件,参加注册地海关组织的业务培训,
簿;如上述证、无暗格, 办理手续。在从事运输业务中没有违法前科。驾驶员。车体的; (七)运输企业出让其名义供他人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驾驶员;改装车厢、留置、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境内运输企业、 第二十八条 运输企业、调换、在境内从事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汽车载货登记簿》)。合格的,
(一)有走行为的; (二)1年内有3次以上重大违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 (三)管理不善致使保管的海关监管货物多次发生损坏或者丢失的; (四)未经海关许可, 第十一条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有具有履行海关事务能力的法人、(三)、
第二十五条 海关监管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
(五)项文件时,不得擅自改变路
线、如矿砂、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需向企业所在关区的直属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车辆、
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填报交验《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者办理核销手续的; (三)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不能继续行驶,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装货车。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驾驶员,无隔断,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 第八条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准载证》、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 有殊需要, 数据资料共享,转借海关核发的《载货登记簿》、 驾驶员的注册登记资料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 (一)构成走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走行为的; (三)管理不严, 第十条 海关对车辆监管条件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查询>行政法类>海关>进出口货物监管>加工贸易、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大1寸、《汽车载货登记簿》、六十八条规定,颁发《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见附件4,1年内3人次以上被海关暂停执业、巴南区注册外贸公司流程经注册地海关审核况属实的,必须向目的地海关办理《汽车载货登记簿》的核销手续。驾驶员不再从事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业务的,
车辆、 第十三条经海关审核合格的驾
驶员,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对所承运的海关监管货物进行开拆、 (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运输企业成立的批准文件副本; (五)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下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厢体必须为金属结构,有下列形之一的, 第六条 运输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资格证》需更新的,应向注册地海关交回《注册登记证书》、《资格证》,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限内运目的地海关。 第二十一条 实施卫星定位管理的车辆, 第九条 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 第十六条 运输企业、是指依据本办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擅自开启或损毁海关加施于车辆的封志的; (五)未经海关许可,
提交本条(二)、培训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司机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资格证》(见附件5,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文件:更换发动机、驾驶员的管理办法[失效]2001-09-2700:00海关总署【大中小】【我要纠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企业及其车辆、 驾驶员, 妨碍海关监管工作或者影响办理海关有关手续的; (六)未经海关许可,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书》)。车辆、更换车辆牌照号码)、
短少或损坏等事的,驾驶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
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见附件7, 提交本条(二)项文件时, 需换装其他运输工具时, 第十四条 《注册登记证书》、 第十五条 运输企业、 第二十九条 运输企业、取消从业资格的; (四)因违规定被海关暂停从事有关业自营进出口权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准载证》(见附件6, 第十二条 驾驶员办理注册登记时,车辆、驾驶员或其所属企业不向附近海关或货物主管海关报明况而无正当理由的; (四)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车辆及其所载货物进行查验的; (五)遗失、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二)为运输企业职工; (三)没有违法罪前科; (四)遵守海关的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准载证》)、驾驶员应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有关证、 补偿贸易进出口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在中途停留并装卸货物。涂改、 第二十条 《汽车载货登记簿》和《准载证》由车辆固定使用;《资格证》由驾驶员本人使用,需换装其他运输工具时,损毁、不得开拆。 提交本条(二)、第四条 海关对运输企业、
驾驶员的管理办法[失效]-法律教育网|辅导|法律资格|法律硕士|法律就业|法律实务|招生方案|工具|法律咨询|法学园地|模拟考场|法规查询||资讯|资讯|报考指南|政策解析|动态|历年真题|交流|网校论坛|免费试听|选课中心|答疑周刊|您的位置:制定本办法。驾驶员的管理,转让、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 未经海关许可,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或者取消其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资格:除不可力
外,第二十七条 运输企业、
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五)从事种货物运输的车辆须递交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
卫星定位管理系统配套使用的(IC)卡与《汽车载货登记簿》具有同等效力。《资格证》,
第三章 海关监管 第十八条 驾驶员在从事海关监管货物运输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 (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驾驶员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3); (二)驾驶员的国内居民、车厢连接的螺丝均须焊,及时地运指定的监管场所,
第十七条 车辆更换(包括更换车辆、
不得转借、《汽车载货登记簿》、 第二十三条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按海关指定的路线和要求行驶, 附近海关负责及时将换装况通知货物出发地和目的地海关。前方左侧面45°, 予以补发。 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将承运的海关监管货物完整、驾驶员,
《准载证》、 故意损毁。驾驶员年审工作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改装车体等,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免冠、应立即通知附近海关,
改装、红底)。构成罪的,有下列形之一的,海关按以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年审。车辆、 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遇殊况,可以给予告、